临汾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您好,欢迎来到 临汾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进行中

发布时间:2023-02-28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4

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显示,当前,贵州省、四川省、陕西省、辽宁省、湖北省、福建省、大连市、青海省、重庆市、甘肃省、天津市、北京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山西省、安徽省、厦门市、云南省浙江省、海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南省正在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北京市、贵州省、福建省、四川省、湖南省、辽宁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浙江省、大连市、厦门市山东省、湖北省、深圳市正在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宁波市将于3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认定工作。此外,江苏省正在当地培育平台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地区

申报时间

湖南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季度评价方式。按照属地原则,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0731-85559884

江苏

企业自愿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进行申报。企业填报工作于2月20日开始,工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底,经公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请于4月15日前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技术支持:025-52686656

业务咨询: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025-83780780

省工信厅 025-69652765、6965275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地区

申报时间

贵州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3月8日前完成申报企业初审工作,并线上提交审核推荐意见,线下报送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推荐名单汇总表、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

辽宁

申报和复核工作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根据《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本年度将组织两批申报认定和一次复核工作,复核工作与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同期开展。具体时间为:第一批申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0:00-3月31日24:00;第二批申报时间:2023年7月1日0:00-10月31日24:00

省厅工作联系人:谢菲 024-86906664

平台技术联系人:文露   李阳阳  024-86895724

电  子  邮  箱:lnmyjj@163.com

山东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可申请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19年认定的两批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出复核申请。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申报窗口于2月27日至3月27日开放。

联系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万吉良、郝龙

联系电话:0531-51782708

湖北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自2023年2月27日-3月5日期间上传申报材料。

深圳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

宁波

有效期内的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可申请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企业线上填报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

联系人:朱孟海,联系电话:89186412。


温馨提示:
具体申报内容以当地通知文件为准。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拟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须先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申报!


更多内容可点击:往期回顾(一)(二)(三)(四)(五)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