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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来源:企策邦 浏览次数:5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全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能力验证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监督和质量提升作用,促进检验检测机构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拟在环境与环保、食品农产品及建工建材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就征集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该项目的资质认定(CMA),且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近年来在国家和省级专项检查中未发现严重问题。

(二)项目申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具备相关检验检测专业的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操作流程,熟知能力验证的工作和纪律规定。


(三)此次申报的能力验证项目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制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且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能够达到要求。

(四)为避免项目重复和资源浪费,近三年我省已组织过的能力验证项目请勿重复报送。

二、申报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设计方案、验证参数、技术依据等。全省有意向申报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需如实填写《山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申报表》(附件1)《山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设计方案》(附件2),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认证处。

(二)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计划从发文之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及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将此通知内容传达至辖区内所有检验检测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报能力验证项目,并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调查摸底,反馈工作建议,抓好跟踪落实。各市及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要围绕检验检测服务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专业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间技术比对活动内容的征集。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择优选取1-2个项目报送,报送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计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0家。

(三)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行业专家对各申报单位报送的能力验证项目进行初审和论证,确定2023年度能力验证项目和项目实施机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军华、张春雷

联系电话:7680108

邮    箱:sxsjrzc@126.com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来源: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