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各市商务外资主管部门,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全省2023年市场主体倍增政策落实任务清单的要求,按照省商务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资〔2022〕101号),现就组织开展第二批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奖补标准
(一)开办补助奖励资金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在我省新设立的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按规模分档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经济贡献奖励资金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来山西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根据贡献度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对象不包括财政独立核算的开发区内的企业。
(三)引荐企业奖励资金
对以商招商引进上下游的已落地引荐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荐企业奖励资金分为签约落地奖、投产落地奖和资金到资奖。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属地商务外资主管部门初审,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片区)内的企业报晋中市商务局初审。
(二)申报时间。项目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第一批已申报项目请勿重复申报。初审单位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报告及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企业申报相关材料,在2023年4月30日前报省商务厅。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认定标准请参考《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资〔2022〕101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商务外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资金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本地500强企业投资的企业和项目,做好重点宣传,指导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做到应报尽报。
(二)做好申报初审工作。初审单位要履行好项目初审的主体职责,严格报送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省商务厅。严把资料审核关,对于材料中重点环节要实地核查,确保做到材料与实际相符合、奖励资金与实际标准相符合、奖励主体与实际贡献者相符合。开办补助奖励、经济贡献奖励、引荐企业奖励要分别报送,报送格式按附件要求执行,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附件齐全。
联系人:景层艳 省商务厅外资处
电 话:0351-4082117
邮 箱:waizichu_225@163.com
附件:
1.各市初审上报省厅文件格式
2.申请奖励资金企业汇总表(样式)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3月28日
请点击下载:晋商资函〔2023〕127号(附件).doc
政策解读:山西:重点企业落户奖补可申报了